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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商标撤销?

作者:阳泉兴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07 08:30:28

注册商标的撤销是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强制取消已经注册的商标。那么发生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商标撤销?接下来跟随阳泉商标注册来看一下。

1、注册商标过程中发生争议。例如:如果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那么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可以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撤销。

2、注册商标以不正当的形式注册。例如: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违反商标法第10、11、12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局将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且其他单位或者也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违反商标法第13、15、16、31条规定的,那么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是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会以书面形式来通知有关当事人。若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这般耐人寻味,商标意识,是市场意识的重要体现之一。一个城市商业的繁荣,需要旗帜一样的知名商标,而百舸争流的"商标局面",需要方方面面的力量来培养、营造。有效的商标注册,是商品核心竞争力之一,它能让商品通过法律武器实现自我保护、延展。从长远来看,商标是个性鲜明的"外衣",能促进具有普通市场属性的商品向知名品牌转变,在市场上独占鳌头。

注册商标的优势人所共知,但如果其注册过程要经历跑马拉松一样的考验,很多商家势必会知难而退。我们应运而生,专业注册商标的我们可以将这一系列的流程顺利给您办完!商标这般耐人寻味,商标是一种无形的财富,值得我们重视!

2月23日,记者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获悉,近年来,全国质检系统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在专利、软件著作权、原产地地理标志转化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据介绍,“十二五”以来,国家质检总局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注重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工作,修订完善了质检系统知识产权及科技成果转化办法,简化了成果处置、使用审批程序,提出了质检系统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措施,推出了一系列激励研发人员进行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通过多种途径,推动了地方政府对加强质检领域知识产权运用的支持力度。同时,结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改革,推动质检系统的企业成为知识产权运用的主体,大力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先进技术及装备在质检业务中的应用。还积极探索建设知识产权运用及成果推介平台,探索建立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标准体系,完善质检知识产权信息发布、交易平台,开展知识产权转化试点,先后建设数十个质检知识产权及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推动100余件专利实现转化应用,推广应用1000余件原产地地理标志。

据悉,“十三五”时期,质检系统将进一步加快国家创新基地建设,整合优势创新资源,搭建创新服务平台,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运用的产业化、国际化。

商标是企业无形的资产,用于区别不同的品牌。商标注册有很多情形,但不是很多东西都可注册成为商标,可是有些情况是属于注册商标的相对禁止条件。那么在哪种情况下商标会不被允许注册呢?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商标注册不被允许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未注册驰名商标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已注册驰名商标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三、代理人抢注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四、关系人抢注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五、地理名称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六、混淆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七、在先申请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八、在先权益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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